航空禁運品
航空禁運品
1.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指在航空運輸中,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 主要有以下幾類:
A.爆炸品:如煙花爆竹、起爆引信等;
B.氣體:如壓縮氣體、干冰、滅火器、蓄氣筒(無排放裝置,不能再充氣的)、救生器(可自動膨脹的)等;
C.易燃液體:如油漆、汽油、酒精類、機油、樟腦油、發動機起動液、松節油、天拿水、膠水、香水等;
D.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如活性碳、鈦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膠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黃磷、鎂粉等;
E.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如高錳酸鉀;
F.毒性和傳染性物品:如農藥、鋰電池、催淚彈等;
G.放射性物質;
H.腐蝕品:如蓄電池、堿性的電池液。
I.未加消磁防護包裝的磁鐵、磁鋼等含強磁的制品。
2.任何藥品。
3.其它航空禁運品,如:粉末狀物品 (不論何種顏色) 、液體(不論使用何種包裝)、外包裝有危險標志的貨品、沒有國家音像出版社證明的音像制品(含CD、VCD)、刀具、榴蓮、帶氣火機、涉及“武器”和“槍支”概念的任何貨品(含玩具)等
序號 | 危險品種 類別 | 常見貨物品名 |
1 | 爆炸物 |
鞭炮、放煙筒、導火線、爆發釘、炸藥(含黑火藥)、雷管、煙花、摔炮、拉炮 、發令紙等 |
2 | 氣體 | 氣霧劑、瓦斯氣瓶、氣體打火機、引火性煙霧氣消化器、壓縮酸素、液體氨、冷凍用瓦斯類、深冷液化瓦斯(RCL) 等; |
3 | 易燃液體 | 汽油、油漆、印刷墨、香料、燈油、酒精、粘合劑、雙氧水等; |
4 | 易燃固體 | 磷、石棉、安全火柴、硝纖象牙、磷、硫黃、活性炭、硫化鈉、金屬催化劑、鈣、碳化物、鎂、鋇、堿土金屬合金等 |
5 | 有機過氧化物 |
碘、乒乓球、化學氧氣發生器、過氧化水素水、鹽素酸鹽類、硫酸氨肥料、甲醇 、酮、醅氧化物(樹脂或封印催化劑)等; |
6 | 毒性和傳染性物質 | 血樣、毒品、殺蟲殺菌劑、消毒劑、染料、水銀化合物、醫藥品、細菌、氰化物、砒霜、敵敵畏、病毒、醫藥用廢棄物等; |
7 | 放射性物質 | 空容器、機器內置放射能量非常少的物質、輸送物表面最大線量率為5μSv/h以下等; |
8 | 腐蝕物 | 酸類、、雙氧水等 |
9 | 其它危險品 | 干冰,安全氣袋、磁性物質(電子吶叭、音響)部分化妝品、液體狀態貨物、金磚銀條、貨幣、軍火或武器彈藥動物、遺體(包括骨灰)、膠片、麻醉劑(違法的)、金屬鈉、鎂、鋁粉、法律或有關部門禁止的物品、可轉讓、流通的有價證券等; |
1.易燃易爆、腐蝕性、毒性、強酸堿性和放射性的各種危險品,如:火柴、雷管、火藥、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體和固體)、硫酸、鹽酸、硝酸、有機溶劑、農藥及其它列入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中的化工產品。
2.各類烈性毒藥、麻醉藥物和精神物品,如:砒霜、鴉片、嗎啡、可卡因、海洛英、大麻等。
3.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運的物品,如:文物、武器、彈藥、仿真武器等。
4.含有反動、淫穢或有傷風化內容的報刊書籍、圖片、宣傳品、音像制品,激光視盤(VCD、DVD、LD)、計算機磁盤及光盤等。
5.妨礙公共衛生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制的獸骨等。
6.動物、植物以及它們的標本。
7.難以辨認成分的白色粉末。
8.私人信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