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場托運,飛機快件,寶安機場航空發貨
深圳寶安機場深圳機場托運,飛機快件,寶安機場航空發貨空運加急快件從收件至到達,從空中到地面,門到門,門到港,港到港,確保當日必達,國內限時6小時、8小時、12小時服務。目前,我公司依托寶安國際機場300多個出港航班,部分國內城市密集航班達到10多分鐘或者半小時就有一個航班,能確保一份護照,一份合 同,到一個配件,一個樣品,確保您的貨物能安全,快捷,準時到達。
所謂當天件,是指為寄件方和收件方在國內通航城市或地區的即時取即時送或當或取件當天的快遞服務。深圳航空物流通過優質高效的空運速遞服務操作流程,及時、迅速、安全的保證寄件方的快件送達收件方。
一: 空運快件加急最好優先選擇專車提貨(全境免費),加急送機場安檢、交接;
二: 所有航空貨運快件需要提前三個半小時入倉,為確保貨物能準時到達,請盡早聯系下單;
三: 寄件方和收件方的姓名、地址、電話等詳細信息必須準確無誤的清晰填寫。
四: 通過電話下單后,請將您的快件準備就緒,以免耽誤發件的時間。
五: 快件送達時請您在第一時間簽收(正楷字體)并在“收件方簽名”欄注明您簽收的具體時間(**日**時**分)。
六、 為了保證您的快件及時優質的送達,避免當天無法派送的情況的出現,請您按照我公司規定的區域范圍及時間發送快件。
七、 寄件方完成發件后,需要及時聯系收件方在預定時間內準備好接收我們送達的快件,敬請您配合我們的工作以免影響您快件的派送。
八、 物品范圍:拒收有價證券、現金、黃金首飾、證件、毒品、易燃易爆、不明粉末和液體,以及違禁品、冒牌或翻版貨品等禁寄或禁限物品。
一、訂艙
深圳寶安機場貨運中心接受所有客戶的合理訂艙要求,只要客戶托運的貨物重量、大小不超過航空貨運規定,或按照航空貨運規定規范包裝,公司即可安排承運。訂艙截止時間為每天20:00。
二、深圳航空托運貨物要求
目前在深圳機場營運的客機均為窄體客機。航空貨物運輸規定,適于窄體客機腹艙運輸的貨物外包裝長、寬、高之和不得小于40cm,貨物最大體積不超過40cm×60cm×100cm,最大單體重量一般不超過80KG。單體重量超過80KG的貨物需按規定加裝墊板才可視情況運輸。
國內貨物運輸的重量按毛重計算,以KG為單位,不足1KG按1KG計算,超過1KG的尾數四舍五入。輕泡貨物按每6000cm3折合1KG計算。
托運人托運貨物,毛重每公斤價值在人民幣20元以上的,可辦理貨物聲明價值,按規定交納聲明價值附加費。每份貨運單的聲明價值一般不超過人民幣50萬元。
航空貨物運輸禁止托運的貨物不予托運;限制托運的貨物需按照規定嚴格包裝,并完備相關證明資料后予以托運,否則不予托運。海鮮等水產品運輸時需規范三層包裝,避免漏水打濕客機腹艙。深圳機場航空貨站可為客戶有償提供貨物打包服務。其他特種貨物的運輸按照民航有關規定辦理。
三、寶安機場托運流程
深圳機場航空貨站承接托運人托運貨物時,遵循出港流程操作。
貨物安檢入庫,待通知飛機裝貨后,即可裝機運輸。
貨物截載時限
普通貨物----飛機起飛前90分鐘,海鮮貨物----飛機起飛前70分鐘。
四、上門收貨服務
深圳機場航空貨站提供上門收貨服務,對發貨穩定或發貨量較大的客戶可提供免費上門收貨服務,發貨量較大的客戶指月發貨量在5噸及5噸以上的客戶。
一、提貨種類
1、機場自提,發件人開主單,運費現付,收件人憑有效證件目的港機場貨站,直接提取貨物。
2、目的港代理處提貨,支持到付款,可選擇配送,等通知放貨,存放倉儲。
二、提貨費用
普通貨物----0.30元/KG;特種貨物----0.4元/KG(鮮花、食品、蔬菜、凍肉、月餅等);水產品----0.55元/KG;特快專遞、郵件、貴重物品----0.60元/KG。
每單貨物處理費最低收費為10元。
對包裝不符合要求并需要貨站提供服務的,收取貨物打包費每件5元。
三、提貨流程
深圳機場航空貨站在為機場自提的客戶提供貨物提取服務時,遵循進港流程操作。
待貨主確認貨物完好無誤并提取后,完成提貨過程。
四、不正常貨物處理
若貨主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出現破損、丟失等不正常情況時,可將貨物保持原狀,并及時聯系航空貨站。航空貨站會對此貨物具體清查,若確認屬實,將由航空貨站簽發事故簽證,并根據民航有關規定辦理賠償等善后處理事宜。
若貨主在提貨時貨物外包裝完好,待拆開包裝后發現貨物有破損、丟失等不正常情況時,按照民航有關規定,此類情況不予以不正常貨物處理,由貨主自行負責。
五、貨物保管
普通貨物----自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免費保管三日(分批到達的普通貨物免費保管期限從最后一批貨物的到貨通知單發出的次日算起)。超過免費保管期限的,按貨物的計費重量,每日收取保管費0.10元/KG,保管期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
貴重物品----自到達目的站的次日起,按貨物的計費重量,每日收取保管費5.00元/KG,保管期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每份貨運單最低收取保管費50.00元。
危險物品----自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免費保管三日,超過免費保管期限的,按貨物的計費重量,每日收取保管費0.50元/KG,保管期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每份貨運單最低收取保管費10.00元。
凡需冷藏的鮮活易腐、低溫、冷凍物品,自航班到達后,免費保管6小時,超過6小時的,按貨物的計費重量,每日收取保管費0.50元/KG,保管期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每份貨運單最低收取保管費10.00元。
六、無法交付貨物處理
貨物到達目的站14日后,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即被視為無法交付貨物:貨運單上所列地址無此收貨人或收貨人地址有誤或不詳;收貨人對貨物到達通知不予答復;收貨人拒絕提貨;收貨人拒付應付的費用;或其他原因造成貨物無人提取。
如貨物到達目的站后60日內仍無人提取,又未獲得始發站的任何處理意見,航空貨站將根據航空運輸規定對該貨物予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