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快遞貨物空運貨損貨差處理流程
盡管再小心,也免不了偶爾會出現貨損和貨差。那么在問題發生之后,大家應該怎么處理呢?要小編來說,首先要做的就是冷靜下來,其次就是按照相關的流程辦事。要相信,如果你的各個流程都沒問題,那么能夠減少很多的損失。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貨損貨差發生以后,貨主應該如何解決。
一、 當發現貨損貨差時,首先應當在第一時間內與當地船公司或者貨運代理取得聯系,將貨損貨差的相關信息告知他們。要求船公司對貨損貨差做出具體的書面結論。
二、 發現貨損貨差,被保險人馬上通知保險公司,讓其來檢驗貨物受損或者缺失情況,并且出具相關的書面結論。當然,根據貨損貨差的嚴重程度不同,還應該做不同的處理方法,具體如下:
1、對于貨損貨差明顯的貨物,要盡可能地保留現場,并取得承運人或港務理貨部門的證明。
2、對于貨損貨差不明顯的貨物,收貨人應聘請公證機構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明。
三、在發生貨損之后,不要急著提貨。等船公司先安排驗箱、驗貨,等到各項檢驗完成后,在對貨物進行操作。
四、在索賠過程中,大家必須對各項流程和相關材料特別留意,在索賠的時候,必須準備好相關的單據,比如說:1、提單正本2、卸貨港理貨單或貨物溢短單、殘損單等卸貨單證3、重理單4、貨物殘損檢驗報告5、商業發票6、裝箱單7、其他需要提供的單據。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具體應當提供哪些還是需要看具體的情況。
五、等待賠付或進行訴訟、仲裁。如果各項流程齊全,材料也沒有出問題,就可以進行索賠。如果不能正常索賠(協商處理),還可以通過訴訟、仲裁來彌補損失。
空運貨損貨差處理流程
航空快遞公司是承運人,航空運單是交貨憑證,作為航空運輸代理如外運公司,也有自己的運單(空運上又稱航空分運單),航空運單和航空分運單背面,均有責任劃分和賠償條款。
1、航空貨物運輸中,如果發生貨損貨差,首先追查責任方,是代理責任還是承運人責任,不論是哪方責任一般均按《華沙公約》條款進行賠償,也就是按航空總運單、分運單背面條款進行賠償,一般根據貨物計費重量,最高賠償額為每公斤20美元,其余部分由貨主向保險公司提賠(即貨物在處運前辦理了保險)。
2、進口貨物在卸機后,如有殘損或短少,民航須在48小時內向飛機承運人提出。
3、外運公司作為貨主代理人,應盡力維護貨主利益,在與民航交接貨物時,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件數短少時,應在接貨同時,取得民航貨運的商務記錄,屆時憑此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賠。
4、航空快件的運輸與一般貨物運輸一樣也有索賠條款,每個代理的快件運單背面均有說明。如果快件在傳遞過程中丟失,也要追查在哪個環節上丟失,責任方在哪里。每份國際快件的最高賠償為100美元。凡是委托外運公司快件代理出口的塊件,如有丟失,外運公司一般免費提供一次寄件。
5、索賠通知與訴訟時效。根據華沙公約的規定,在貨物遭受損害的情況下,收貨人或有關當事人應于收到貨物之日起7天之內提出書面通知。在延遲交貨的情況下,收貨人應于貨物收到之日后14天之內提出索賠通知。如在以上規定期限內沒有提出,則作為托運人放棄該項索賠。
6、1955年的《海牙議定書》對托運人提出的書面通知做了修改,由原來的7天該為14天,延遲交貨由原來的14天改為21天。訴訟在兩年內提起,即從貨物到達之日,或從運輸終止之日起,過了該期限沒有提起訴訟,則作為托運人放棄了該項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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