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快遞介紹航空貨運快件的收運及計費
一、文件或包裹的單件重量(毛重)不得超過32公斤(含32公斤),但一票分運單項下可含多件不超過32公斤的文件或包裹。
二、文件或包裹的外包裝三邊長相加不得超過175厘米(含175厘米),單邊長不得超過102厘米(含102厘米)。
三、一票包裹的分運單項下所含貨物的總值不得超過25000美元,并根據所分運快件內容的不同,要求發件人提供有關單證。
四、文件本身不具有商業價值,故無須向海關申報價值。
五、辦理文件、包裹的手續:文件、發件人按照規定填寫分運單(Proof of Deliver簡稱POD),交納運費即可。
包裹:發件人除填分運單、交納運費外,還應視所發貨物的內容不同提交有關單證。
1、商業發票。
2、按照規定應向當地出口地海關交驗的有關單證,如出口許可證、商品檢驗證書、外匯核銷單、合同、協議等。
3、按照規定應向中轉地和目的地海關交驗的有關單證,如原產地證書、檢疫證書、品質證明書等。
其公式為:
(長*寬*高)/6000立方厘米=體積重量(公斤)
航空快件的收費標準為其價加超重費,如果發件人提出特殊服務要求,則應交納特殊服務費。
基價所規定的基本收費重量0。5公斤(500克),之后每超過一個0。5公斤,加收一次超重費。如果一票快件的重量不足0。5公斤,按0。5公斤計算;超過0。5公斤不足1公斤,則按1公斤計算,以此類推。
1、快遞企業由各分點收取航空快件,在規定時間運轉到快遞企業總運轉中心。
2、總運轉中心對應分檢貨物,確定對應機場發貨總量同外包裝件數。
3、快遞企業向航空代理預訂艙位,并將航空貨物交給航空代理。
4、航空代理接到快遞企業訂艙資料,根據快遞企業要求時效,對應向航空公司預訂艙位。
5、航空公司批艙后,航空代理在對應的航班起飛前3小時交機場主單,對應起飛前2小時過完安檢。
6、航空代理將對應機場資料<如到北京/上海/等>給快遞企業.
7、快遞企業在飛機落地后2到3小時提取貨物,分檢后運到各派送點安排派送.
航空快遞禁運品
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指在航空運輸中,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
信一航空快運整理主要有以下幾類:
第一條: 爆炸品:如煙花爆竹、起爆引信等;
第二條: 氣體:如壓縮氣體、干冰、滅火器、蓄氣筒、充氣球體、救生器、易爆開的車安全氣囊、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瓦斯氣瓶、燈泡等
第三條: 易燃液體:如油漆、汽油、酒精類、機油、樟腦油、發動機起動液、松節油、天拿水、膠水、香水、噴霧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
第四條: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如活性碳、鈦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膠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黃磷、鎂粉、固體膠等;
第五條: 毒性和放射性物品:如農藥、鋰電池(鋰電池的收寄標準請參照郵件“關于鋰電池是否界定為航空禁寄品的通知”)等;
第六條: 腐蝕品:如蓄電池、堿性的電池液等;
第七條:磁性物體,未加消磁防護包裝的磁鐵、磁鋼等含強磁的制品。如驗鈔機、音箱、磁鐵等含磁性的物體;
第八條: 妨礙公共衛生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制的獸骨等;
第九條: 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放射性物質,具有腐蝕性的物品。如:化學藥品、化學實驗用品(高錳酸鉀、硫酸等);
第十條: 粉末狀物品 (不論何種顏色) 、液體(不論使用何種包裝)、膏狀物(如牙膏)、外包裝有危險標志的貨品;各類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如危險性病菌、醫藥用廢棄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