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內機場物流發貨須知
目前機場國內段開通航班較多,基本覆蓋全國一、二線城市。鄭州機場貨運國內航班目前可以承運貨物種類有:快件類、鮮蔬水果、電子產品及配件(無鋰電池)、機械配件、服裝、禽苗類、食品類、海鮮、活體類(具體要求請先致電咨詢)等符合國家運輸規定的貨物。
1.托運人托運貨物,應當遵守出發地、經停地和目的地國家的法律和規定,不得托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運輸過程中有關國家的法律和規定禁止運輸的貨物,根據有關國家的法律和規定限制運輸的貨物,托運人應當辦妥有關國家準許運輸的證明手續。
2.托運人托運貨物,應當填寫或者由他人代為填寫航空貨運單(以下簡稱貨運單)正本一式三份,連同貨物交給承運人。承運人根據托運人的請求填寫貨運單的,應當視為代托運人填寫。
3.托運人應當對貨運單上所填關于貨物的說明和聲明的正確性負責。因貨運單上所填的說明和聲明不符合規定,不正確或者不完全,給承運人或者承運人對之負責的其他人造成損失的,托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托運人應當以適當的方式對貨物進行包裝,確保貨物在正常掌管情況下的安全運輸。
5.除承運人另有規定外,運價和運費只適用于機場至機場的航空運輸,不包括承運人提供與航空運輸有關的其他附屬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6.承運人在班期時刻表上或者其他場所所公布的時間為預計時間,不構成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也不能作為貨物運輸開始、完成或者貨物交付的時間。
7.托運人托運特種貨物,除應當符合普通貨物運輸規定外,還應當符合特種貨物運輸規定。托運人因未遵守規定而給承運人造成損失的,托運人應當承擔責任,并對承運人運輸此種貨物而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托運人托運特種貨物應當事先與承運人聯系,經承運人同意后方可托運。托運人和收貨人應當在承運人指定的地點辦理托運和提取特種貨物。
二、貨物發運流程
目前,國內出港流程有兩種模式
1.航空公司貨運銷售代理人交運流程
2.其他客戶
具體發運貨物收費標準和不明之處請咨詢4008-076-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