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運包機|機場航空貨運站 航空貨運包機通過簽署包機運輸合同,以整架飛機的艙位按約定的條件和運價進行貨物運輸的系列服務,特別適用于大批量、客機腹艙超限、有特殊操作要求的貨物。適用符合國家法律及按國際航協及中國民航總局的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各類貨物,包括且不限于大批量、客機腹艙超限、有特殊操作要求的貨物,如超大、超重的成套生產線、儀器、設備、普通商品、軍需用品、救災物資、危險物品、貴重物品、活體動物、鮮活易腐貨物等等。 服務標準 申請時限 包機人應盡早向承運人提出書面包機申請,通常為航班起飛前20天,根據航路、時刻的不同,包機申請的時限可根據承運人的解釋適當調整 交運時限(航班起飛前) 遵照協議約定交運 提取時限(航班到達后) 遵照協議約定交運 特色保障 豐富的機型、時刻、航路資源 專業(yè)團隊免費提供運輸方案及咨詢服務 指定專人負責指導并協助辦理托運手續(xù) 及時、主動傳遞操作流程的各個主要環(huán)節(jié)信息 提供監(jiān)裝、監(jiān)卸服務 包機需知 1) 包機人應憑介紹信或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向承運人提出包機申請。 2) 包機人的申請應包括待運貨物的詳細信息:品名、件數、重量、尺寸、體積、始發(fā)站、目的站、特殊操作要求等。 3) 包機費用包括飛機及貨物在倉庫與飛機之間的地面運輸、裝機卸機等地面服務費用,但在始發(fā)地和目的地的地面運輸,貨物裝卸集裝器以及海關檢查和稅收等其它費用由包機人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且此項費用不計入包機費用中。 4) 包機人應當遵守并保證所有承運貨物符合包機著陸國的所有海關、公安、公共衛(wèi)生以及其它有關貨物入?或清關的法律,并支付根據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上一篇:貨站服務概況|機場航空貨運站 下一篇:航空物流次日達|航班運輸定點到|機場航空貨運站